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标识,统一标准字体和校标的使用,请各学院、部门在网站、微信、微博、宣传片、宣传材料等使用统一标识,没按标准已经制作、发布的,请及时按规范样式进行修改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校名字体:

二、校标样式:

三、校训字体:

四、相关要求:
1.为保证学校标识的权威性、识别性和统一性,任何学院、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校名、校标和校训的字体及样式; 2.各单位在制作、网络发布(如:名片、宣传品、网站、微信、微博、PPT等)应规范使用标准校名、校标和校训。
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|